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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通用技术要求》顺利通过审查

发布日期:2024-10-12 22:39    来源: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字体:[ ]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由省环保集团所属省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通用技术要求》江苏省地方标准审查会议,会议特邀来自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东南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省环科院、华东理工大学等单位的7名专家组成审查组,审查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汇报后,经质询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该标准审查。




  在充分调研全国活性炭生产及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应用现状的基础上,环资公司结合全省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的实际需要,高标准制定了三类活性炭的九项技术指标体系,弥补了我国有机废气治理端标准领域的空白,为进一步规范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领域使用的活性炭提供技术支撑。 

  标准得到了审查组的高度评价,认为该标准与相关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对江苏省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领域活性炭的规范使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下一步,环资公司将持续跟踪标准在促进有机废气治理方面的实施效果,并适时推动活性炭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废活性炭减量化、资源化,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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